課程規劃與修讀相關規定

課程規劃
學程總學分數:24 學分(基礎必修10 學分、科技專業選修課程8 學分、產業化必修課程6 學分)
 
修讀相關規定
一、招生對象及招收名額:至少60名,理工學院各系
二、報名日期:依學校所訂定之時程辦理